一、撤诉处理后多久能再次起诉离婚
我国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也同样要遵守六个月的期限。需要说明的是该六个月的起算点应当是判决、调解、裁定等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而并非起诉或开庭的时间。同时,婚姻法还规定了其他一些重要的时间节点,当事人在准备提起相关诉讼的时候一定要多加注意。

二、诉讼离婚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病⑷嗣穹ㄔ航邮茉嫣峤坏奈募?、材料,进行审查;
?。场⒕蟛槠鹚叻戏晒娑?、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病⒆急杆咚纤枰闹ぞ?;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础⒎ㄔ壕龆ㄊ欠袷芾砀盟咚?;
?。怠⒎ㄔ菏芾砀美牖樗咚习讣?,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ㄒ唬┮勒招姓咚戏ǖ墓娑?,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ㄈ┮勒辗晒娑ǎΦ庇善渌卮淼恼?,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ㄋ模┒圆皇粲诒驹汗芟降陌讣嬷嫦蛴泄芟饺ǖ娜嗣穹ㄔ浩鹚?;
?。ㄎ澹┒耘芯觥⒉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勒辗晒娑?,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ㄆ撸┡芯霾蛔祭牖楹偷鹘夂秃玫睦牖榘讣?,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以上是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关于撤诉处理后多久能再次起诉离婚的相关法律知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六个月后方可正常的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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