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在我国关于男女方结婚是否应该要彩礼的这一问题,其实在社会生活当中一直就存在争议。虽然说按照我国自古以来的风俗习惯是应该要彩礼的,但是现如今的彩礼越来越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很多人根本就没有办法支付起女方索要的彩礼。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是《民法典》有规定彩礼的法条是什么?
一、《民法典》有规定彩礼的法条是什么?
1、结婚后彩礼归谁?
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2、彩礼返还有哪些条件?
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二、《民法典》婚检是否是必要的?
办理结婚登记不需要出具婚检材料。
结婚登记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我国《民法典》当中明确规定,结婚以后的彩礼是属于女方的财产,而且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说离婚以后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男方可以对女方的彩礼要求返还。其实小编个人认为,婚姻过程当中最重要的是双方的感情,彩礼不应该成为感情的绊脚石。